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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孕期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ssjiaoyu2024-10-19 19:21100
女方在孕期起诉离婚的,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证件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就需要将上述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而对于这类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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