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上一篇:绑架罪能不起诉吗
下一篇:如果被告人不出庭会的后果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