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有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以伪造的、骗领的、冒用的信用卡等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