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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欠债不还会拘留吗

作者:sha16882024-10-19 14:5762
行为人欠债不还的,一般不会被公安机关拘留。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当事人在诉讼中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或拘留,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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