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能代受害人举报诈骗,但可以陪同受害人前往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举报诈骗,也可以为其书写控告书或举报书等文书。受害人一般应当亲自前往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举报或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