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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录音的复制件可以作为证据吗
作者:zuoanjiaoyui77
2024-10-1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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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录音的复制件作为证据,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录音及其复制件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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