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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刑事不予立案的救济途径
作者:ssjiaoyu
2024-10-1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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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刑事不予立案的,救济途径有:1.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2.向做出复议决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3.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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