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拖得越久,说明该案件的事实具有较大争议,且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不足,或者案情比较复杂。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但是对于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