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劣药罪的办案程序大致经过3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其中审判阶段的程序为:庭前准备阶段、开庭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宣判阶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