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间接故意或过失;
3、犯罪客体是国有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存在由于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