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放人通常而言是会在当天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待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刑拘放人也应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