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或者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或者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