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的公开审判的意思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依法不应公开或可不予公开的案件外,都应公开进行。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一般应当允许群众旁听,新闻媒体可以报道和评论。法院应当在开庭之前将案件的审理日期予以公告。对于不予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应当将判决结果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将判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