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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错判导致的经济损失谁负责

作者:huailaijyuu12024-10-19 12:2663
错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法院负责,不过在案情复杂、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情形下,由于正常的认识偏差导致的法律适用错误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法院因为误判导致对公民造成损害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本人可持上级法院裁定书到法院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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