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嫁妆彩礼一般不分割,特殊情况除外。
嫁妆和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是赠与女方的,嫁妆本身就是女方自己的,所以双方即便离婚的情况下,也不参与分割。若彩礼和嫁妆产生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的,则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若彩礼和嫁妆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