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科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一级科员对应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的级别是: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原大专毕业定为科员二十六级,本科毕业定为科员二十五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对应关系:一级科员是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原大专毕业定为科员二十六级,本科毕业定为科员二十五级)。二级科员是二十七级至十九级。(原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对应二级科员;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对应一级科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二)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三)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四)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五)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六)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七)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八)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九)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十)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十一)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