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办理过户的方式如下:

1、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文书,用夫妻共同财产将房贷偿清,则可以在偿清贷款后进行过户。2、如果双方不能偿清贷款,离婚后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变更借款人为其个人,离婚双方可凭与银行新签的协议和银行的证明文件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