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军文件的,由军事法院审理。军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军人或者军队单位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
(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