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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捕诉合一的利弊

作者:bibi77772024-10-19 00:0624
捕诉合一的利:办案期限明显缩短。
捕诉合一的弊:缺少监督环节,不利于保证案件质量。实行捕诉合一后,案件由谁批捕就由谁起诉,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质量问题。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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