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内容要写明申请事由、事实和理由、呈交机关、呈交时间、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