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人是盲、聋、哑的;
2、被告人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4、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