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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没收财产的范围受哪些方面的限制

作者:xiantjy15972024-10-19 00:0422
没收财产的范围:
1、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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