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庭不出结果一般一周后开第二庭。第一次开庭与第二次开庭间隔的时间不能超过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有需要延长的情况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