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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刑事行为能力人的区别

作者:wenyujiaoyu2024-10-18 13:0970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刑事行为能力人的区别在于: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关注的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而刑事行为能力人则更注重自然人在作案时的责任能力,即是否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
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自然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年满十六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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