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请再审诉状的书写方法:首先,应当写明标题刑事申诉状;然后写明申诉人基本情况;其次,写明案由,包括原裁判的人民法院及裁判的日期、申诉的法定理由等;再次,写明向人民法院申诉的请求和理由。然后,写明证据来源以及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等。最后,申诉人签名,注明具体日期。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五十二条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申诉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
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