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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罚金数额的裁量是怎样的

作者:anan9872024-10-18 12:0186
罚金数额是法官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裁量决定的。罚金一般可以在法院判决指定的期限分期缴纳,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法院可能会裁定酌情减少。罚金在通常情况下不可以税前扣除。

罚金的数额是由法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的。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所谓犯罪情节,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存在和呈现出来的,决定其主观恶性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主客观因素,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时间、地点、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等。

硕识网提醒您,罚金可以分期缴纳。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不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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