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法律规定,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