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店铺时,不能转让营业执照。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能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营业执照。如果店铺转让的,原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而新的经营者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登记材料,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