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公示流程为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册新用户;登录后选择要报的年份;填写基本信息,可以选择否对外公开;添加股东出资时间;填写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填写建党信息;预览并公示,如需打印选择预览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