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限主要在于主观要件和客体要件:
1、抢劫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2、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