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执行费是不属于违约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而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均不属于违约损害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