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可以做私企股东,此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因为股东具有知情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