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补充侦查的程序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应当分别制作继续侦查提纲或者补充侦查提纲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