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员工制家政企业培育是指的是通过员工制家政企业界定、员工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和灵活确定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工时等举措着力推进家政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行员工制企业管理模式;通过减税降费、社保返还等举措来促进较强竞争力的家政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进员工制企业职业化进程。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杭州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的实施意见》第一条(一)开展员工制家政企业界定。执行国家认定标准,对全市家政服务企业进行员工制家政企业界定。(二)组织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