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没有权利保管员工档案。只有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才能保管档案,例如国企或者事业单位。私企以及外企都是没有档案管理权的,不能接受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