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被公开的法律文书不能删除。但如果公司有失信信息的,只要公司有已履行义务、与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删除其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并通过政务网站、电子触摸屏、诉讼指南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告知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