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住宅能办营业执照,但具有一定的限制。业主对其住房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住房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变住宅用途应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需要依法进行申报,经批准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