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执行异议的主体有哪些
作者:bibi7777
2024-10-18 04:12
96
必月有脑
认证
必月有脑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执行异议的主体有案外人和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分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阅读全文
上一篇:
未成年是指什么样的公民
下一篇:
怎样注销营业执照
0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
淫秽物品扣押还是收缴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