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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的主体有哪些

作者:bibi77772024-10-18 04:1296
执行异议的主体有案外人和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分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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