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在治安拘留期间是可以和家人见面的。
被行政拘留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的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
不是家属和朋友的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探视。
被刑事拘留的,可以会见其辩护律师。律师可以了解案情,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