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可以上诉。如果是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或者是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被害人都有上诉权。
但如果是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因为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