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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开始是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作者:yuanyuanjy2024-10-18 03:1670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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