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长一般是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的负责人。理事长通常是指一个“人民团体”或“非营利组织”的“协会”名义或实质上的领导者,以台湾地区来说,一个协会至少需要选出九位理事,再从九位理事中选出理事长。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