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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作者:shehui7772024-10-18 02:5361
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如下:
1、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的,可以监视居住。
2、对于判处了刑罚的孕妇,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监外执行。
3、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孕妇犯罪后,在审判之前,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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