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开出的专票可以作废吗

作者:wenyujiaoyu2024-10-18 02:4750
开出的专票可以作废。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红字冲回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去税务机关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