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用还钱,债务应当由企业的财产承担。债务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