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生效时间的规定有:(1)自形成之日起生效。即以公文上标注的成文时间为准,多数公文均如此。

(2)自通过或批准之日起生效。即以公文上标注的法定机构讨论通过或核准批示日期为准。(3)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等。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