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吊销属于工商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行为依其行政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能由市场主体主动实施,若是被处罚人不服,是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是诉讼的。企业注销营业执照是企业提交相关材料、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实施主体是企业,而不是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