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承认收现金贿赂根据受贿人员是否受贿与受贿数额定罪,由办案机关采取相应的侦察措施调查核实。当事人不承认但其罪行充足的可以依法定罪,没有相关证据的,不能对当事人行贿受贿进行定罪。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行贿和受贿取证困难,受贿人供出行贿人,受贿人不能证明行贿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行贿不存在。行贿人拒不承认,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依法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