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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涉嫌诈骗黑名单怎么解除

作者:anan9872024-10-18 01:5186
要解除在公安机关涉嫌诈骗的黑名单的,可以向拉黑本人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拉黑决定。
经核实没有诈骗情形后,公安机关对被冻结的账户进行解除冻结和解除黑名单,并对当事人进行道歉,具体建议去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最终的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情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或者私人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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