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加入的三大禁毒国际公约是:《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以及《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在禁毒合作方面,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在法律、宣传以及实践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开展禁毒国际合作。
第五十四条
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执法机关以及国际组织的禁毒情报信息交流,依法开展禁毒执法合作。
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边境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执法机关开展执法合作。